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11次 臨時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22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許至椿
- 案由
- 建請市府盡速辦理北區實踐段240、244地號土地合法使用。
- 說明
本市北區北門里活動中心及小康公園位於北區實踐段240、244地號土地,據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14年7月2日台財產南管字第11465025080號函示,該址為内政部國土管理署基金財產,現活動中心已著手進行耐震補強整修,為考量日後發揮活動中心多元化功能之可能性,建請市府盡速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爭取土地無償撥用,以取得該土地的合法權源。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6/03/18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6/03/2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6/03/25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50001718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辦理北區實踐段240、244地號土地合法使用」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有關地方爭取北區實踐段240、244地號土地合法使用並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申請土地無償撥用案,經查案地位於北區公(兒)N56及 NH-117-20M、NH-56-8M、NH-57-8M、NH-62-8M 等處,後續將請北區區公所核實使用需求,簽核本府研議辦理。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