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33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李鎮國尤榮智蔡育輝 
案由
建請市府加強並定期維護南區竹溪水岸旁相關設施及植栽,提升該地區休閒空間。 
說明

建請市府加強並定期維護南區竹溪水岸旁相關設施及植栽,以利社區居民休閒散步及市容觀瞻。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9/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11/26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12/0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12/08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90011589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9年12月18日府教體處全字第1091518016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市府加強並定期維護南區竹溪水岸相關設施及植栽,提升該地區休閒空間」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水利局辦理「竹溪流域周邊景觀改善計畫—河岸周邊景觀改造工程」,竹溪流域由臺南市南區健康路法華橋至體育路竹溪橋,全長為 850 公尺,其中竹溪右岸及竹溪左岸已分別於今(109)年3月及11月由本府教育局(體育處)接管。 二、竹溪園區清潔、植栽及設施維護,教育局(體育處)已於明(110)年編列竹溪右岸及左岸計編列940萬元之維護經費,將持續加強管理並定期維護,提供市民完善的休閒空間。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