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67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許又仁、鄭佳欣 
連署人
蔡旺詮、周奕齊 
案由
清潔社區環境為避免空氣污染加劇,環保局函文各區公所,規範地方發展經費不得購買吹葉機,為有效清潔社區環境並節省人力增加效率,建請增購小型掃街車為打掃添利器。 
說明

一、小型清掃機具可清掃市區巷道、公園周邊道路的砂石及樹葉,彌補大型掃街車無法清掃的死角。

二、歸仁區區里業務會報,里長提議環保局規定不能購置吹葉機,清潔隊應備有掃街車來協助落葉打掃。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11/24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12/09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100012594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環保局110年12月16日府環清字第1101507452號函覆如下: 本府就「清潔社區環境為避免空氣污染加劇,環保局函文各區公所,規範地方發展經費不得購買吹葉機,為有效清潔社區環境並節省人力增加效率,建請增購小型掃街車為打掃添利器」案,敬答覆如下: 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2月6日公告每年10月至翌年3月遇空氣品質惡化預警期間應禁止使用吹葉機,違反者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辦理,合先敘明。 2、 環保局大型掃街車因其功能僅限清掃中央分隔島旁之道路,清運的垃圾主要為砂石與菸蒂;小型清掃機具環保局現有7臺,分配於東區、南區、永康區、中西安平、仁德區及歸仁區清潔隊使用,主要用於執行市區及鄰近道路清掃作業,可針對市區巷道、慢車道、人行道、公園周邊道路的砂石、樹葉、小型垃圾等進行清掃,彌補大型掃街車清掃能力之不足,提升本市清掃效率,改善空氣品質,並減少配置掃街人力及執勤意外風險。 3、 因應掃街人力量能不足,環保局111年爭取市自籌款及科技部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回饋地方政府經費預計購置2臺小型清掃機具,未來將持續爭取預算逐年購置小型掃街機具並滾動式檢討購置數量,以提高道路清掃效率。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