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2次 臨時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陳怡珍、蔡旺詮 
連署人
林志聰、陳碧玉、陳秋萍、鄭佳欣 
案由
有關臺南市建置之「智慧路邊停車計費系統」無法以信用卡付費增添不便乙案,本席建請臺南市政府應儘速評估改善,以增進繳費效率,滿足多元化繳費需求。 
說明
  1. 臺南市政府自107年建置「智慧路邊停車計費系統」,佈建之「智慧停車柱」會自動偵測有無車輛停入,同時辨識車牌號碼、記錄停放時間,並提供車主持一卡通、悠遊卡或用電子支付現場即時繳費。惟,民眾無法以信用卡付費造成不便,失去智慧科技發展的便捷性。
  2. 為促進智慧停車服務品質,本席建請臺南市政府應儘速評估增加信用卡付費方式,以完整現代多元化支付需求。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2/03/09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3/16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03/2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04/06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10002775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11年5月6日府交停營字第1110586715號函復: 一、查現有「智慧路邊停車計費系統」除可使用悠遊卡、一卡通、停車大聲公APP及LINE PAY行動支付完成現場即時繳費,亦可使用含悠遊卡或一卡通功能的聯名信用卡(悠遊聯名卡或一卡通聯名卡)現場繳費。民眾也可直接駛離車輛,於次日使用「臺南好停APP」、ebill全國繳費網或是其他第三方支付完成停車繳費,上述管道皆可使用信用卡作為支付工具。 二、有關「智慧路邊停車計費系統」現場導入信用卡服務部分,經本府交通局責請營運廠商(宏碁智通股份有限公司)評估結果,信用卡軟硬體設備尚須另行開發並須通過VISA、Mastercard、JCB等三大國際發卡組織認證,且每座「智慧路邊停車計費柱」皆須安裝信用卡刷卡設備;現有「智慧路邊停車計費柱」相關設備模組皆已定型量產,短時間難以再另增加相關信用卡刷卡設備模組。 三、本府交通局將責請營運廠商持續洽談引進其他行動支付,透過行動裝置綁定信用卡方式,以增加繳費便利性。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