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3,4,5次 臨時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坤煌 
連署人
蔡育輝、洪玉鳳、蔡淑惠 
案由
建請市府權責單位,解決私有土地問題,將鹽水溪之南岸堤岸道路之擋水護欄補齊,方能達到防水之效能,且改善堤岸道路交通問題。 
說明

一、鹽水溪南岸堤岸道路,在98年八八水災後,台南縣政府於永安橋以南施作擋水護欄,卻在永康區鹽行段82、83地號處,因私人土地未徵收,留下一段40公尺左右之缺口(且該段道路縮小為單行道),造成鹽水溪洩洪出口,直接沖入鹽洲里社區;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二、鹽水溪南岸堤岸道路車輛極多,車速極快,該段道路係堤岸道路瓶頸,車輛行經該處時,險象環生,易肇事故。

三、經邀請水利署第六河川局,市府水利局、工務局、永康區公所等單位會勘,皆表示非其單位主管,造成無人可管,無人負責的無政府狀態。

 
辦法
建請市府儘速釐清主管單位,改善擋水護欄缺口,及拓寬該段道路,解決民眾防洪及交通問題。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5/12/1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5/12/3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1/06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50000091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5年2月2日府水養字第1050097327號函復: 本案經李議員坤煌於104年11月20日邀集土地所有權人、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本府工務局、本市永康區公所、鹽洲里里長及本府水利局現勘結果:有關鹽水溪堤岸道路擋水護欄缺口部份,因涉及私有土地是否已完成徴收,請主管機關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研議辦理;另鹽水溪堤岸道路交通問題部份,由本府工務局會同交通局及永康區公所研議增設警示設施,以改善道路交通問題。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