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次 臨時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17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筱薇、陳秋宏、李宗翰 
連署人
沈家鳳、沈震東 
案由
建請市府辦理台南大內區內郭里56號水門旁內郭抽水站新設工程。 
說明

一、為因應極端氣候強降雨,調節河川水位,請市府相關部門及邀請水利工程專家、學者提供工程建議,並研擬可行方案及預算需求,以達防洪減災之成效。

二、請現場勘查所在區域之水文、地形型態及可參考其他區域整治成功之案例及經驗,配合當地水文環境,以加速水患復原效率,降低人身生命財產損失,並提升生態維護及經濟發展之價值。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1/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請市府研議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1/2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2/01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8年2月25日府水工字第1080193570號函復: 一、有關建議於大內區內郭里56號水門處增設抽水站,經查計畫施作位置位於曾文溪尖山堤防後,抽排水集水面積約139公頃,主要為野溪系統,主流長度約2,662公尺,若逢曾文溪水位高漲時,即會造成內水短延時積水情形。 二、本案依據相關規劃報告皆未有新設抽排設施計畫,然考量為因應極端降雨水文事件,經委請顧問公司協助評估檢討結果,鑑於集水區出口洪峰流量約為45cms,設置抽排設施之效益相對較不佳,例如若於出口處,增設15cms抽水設施,僅可降低淹水時間約1小時,且估算所需工程費計約新臺幣1億6,000萬元,另尚需配合設置約5,000平方公尺前池,所需用地費約新臺幣500萬元。 三、基於本案若採設置抽水站方案,所需總經費龐大,後續將依程序提報中央爭取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項下經費辦理。 四、未蒙中央補助經費辦理期間,於颱風豪雨來襲時,本府將視需要機動調度大型移動式抽水機因應。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