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3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燕祝 
連署人
李鎮國、尤榮智、許至椿、Ingay Tali穎艾達利、李文俊、盧崑福、謝龍介、方一峰、王家貞、吳禹寰 
案由
建請市府除了拓展消費市場外,仍應儘速增訂相關法規內容,將土地開發適宜性的具體規範,例如災害風險、生態、文化資源的審慎評估,讓市民、外縣市旅客及國外旅客擁有真正能夠長久存續的觀光旅遊。 
說明
  1. 交通部觀光局於2020年9月正式發布「Tourism2030觀光政策白皮書」規劃有6大施政主軸、23項策略以及36項重點措施,並提出「觀光立國」與「觀光主流化」之臺灣觀光發展願景。
  2. 惟觀諸首揭觀光政策白皮書,以注重「來臺旅客人次」、「國民旅遊人次」及「觀光總產值」為主,僅就「觀光建設」較少著墨。
  3. 觀光熱區看似蓬勃經濟發展,實質上特色風貌逐漸流失,難以長久永續。甚至在極端氣候的侵襲下,為旅客帶來極大風險。這些開發能夠遊走於法律邊緣的原因,其一是觀光開發的法規不完備,其二是政府管轄權分散。
  4. 主管機關對「土地開發位置及型態」始終沒有實質管制效力的法規工具。保障了業者短期的經濟利益,卻造成了大眾長久的公共利益損失,包含水土保持破壞的疑慮、自然或文化資源損失、社區生活長期受到干擾等等,甚至可能喪失吸引觀光客的條件。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2/04/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6/23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07/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07/11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110006729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除了拓展消費市場外,仍應儘速增訂相關法規內容,將土地開發適宜性的具體規範,例如災害風險、生態、文化資源的審慎評估,讓市民、外縣市旅客及國外旅客擁有真正能夠長久存續的觀光旅遊。」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觀光旅遊局為審查遊憩設施用地開發案件,已於102年11月8日發布「臺南市政府審查遊憩設施區興辦事業計畫作業要點」,訂定遊憩設施土地開發案件之審查機制及流程。除邀集各領域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外,其中如涉及各相關機關權責時,亦納入審查小組共同審查。 二、近年環境變遷影響加劇,對於各種觀光開發案件更應審慎評估,未來觀光開發案件審查時,可參酌開發性質及類別,妥予增加邀請國土規劃、環境變遷、生態保育、永續環境、災害風險管控、文化資產等領域專家學者共同審查,讓觀光開發案件審查得以考量更加完善。 三、承蒙貴席對本案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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