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7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30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燕祝
- 連署人
- 李鎮國、尤榮智、許至椿、Ingay Tali穎艾達利、李文俊、盧崑福、謝龍介、方一峰、王家貞、吳禹寰
- 案由
- 建請市府除了拓展消費市場外,仍應儘速增訂相關法規內容,將土地開發適宜性的具體規範,例如災害風險、生態、文化資源的審慎評估,讓市民、外縣市旅客及國外旅客擁有真正能夠長久存續的觀光旅遊。
- 說明
- 交通部觀光局於2020年9月正式發布「Tourism2030觀光政策白皮書」規劃有6大施政主軸、23項策略以及36項重點措施,並提出「觀光立國」與「觀光主流化」之臺灣觀光發展願景。
- 惟觀諸首揭觀光政策白皮書,以注重「來臺旅客人次」、「國民旅遊人次」及「觀光總產值」為主,僅就「觀光建設」較少著墨。
- 觀光熱區看似蓬勃經濟發展,實質上特色風貌逐漸流失,難以長久永續。甚至在極端氣候的侵襲下,為旅客帶來極大風險。這些開發能夠遊走於法律邊緣的原因,其一是觀光開發的法規不完備,其二是政府管轄權分散。
- 主管機關對「土地開發位置及型態」始終沒有實質管制效力的法規工具。保障了業者短期的經濟利益,卻造成了大眾長久的公共利益損失,包含水土保持破壞的疑慮、自然或文化資源損失、社區生活長期受到干擾等等,甚至可能喪失吸引觀光客的條件。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2/04/1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2/06/23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2/07/04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2/07/11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110006729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除了拓展消費市場外,仍應儘速增訂相關法規內容,將土地開發適宜性的具體規範,例如災害風險、生態、文化資源的審慎評估,讓市民、外縣市旅客及國外旅客擁有真正能夠長久存續的觀光旅遊。」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觀光旅遊局為審查遊憩設施用地開發案件,已於102年11月8日發布「臺南市政府審查遊憩設施區興辦事業計畫作業要點」,訂定遊憩設施土地開發案件之審查機制及流程。除邀集各領域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外,其中如涉及各相關機關權責時,亦納入審查小組共同審查。 二、近年環境變遷影響加劇,對於各種觀光開發案件更應審慎評估,未來觀光開發案件審查時,可參酌開發性質及類別,妥予增加邀請國土規劃、環境變遷、生態保育、永續環境、災害風險管控、文化資產等領域專家學者共同審查,讓觀光開發案件審查得以考量更加完善。 三、承蒙貴席對本案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