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偉智 
連署人
陳怡珍、林冠維、陳皇宇、Ingay Tali 穎艾達利、曾之婕、周奕齊 
案由
建請市府規劃於新化區大目橋虎頭溪下游處,儘速安排清淤,並建築防汛道路以利後續維護工程。 
說明
  1. 民眾反映虎頭溪後半段堵塞嚴重影響排水,且其旁邊道路路面龜裂,影響行車安全,請市府安排清淤並規劃防汛道路。
  2. 附件為街景示意圖及實拍圖,請參閱。
 
辦法
如案由。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5/23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5/2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6/05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30003858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規劃於新化區大目橋虎頭溪下游處,儘速安排清淤,並建築防汛道路以利後續維護工程。」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使排水通暢,水利局每年不定期辦理虎頭溪排水清疏作業,113年汛期前已完成新化區大目橋虎頭溪下游處清疏作業。 二、原虎頭溪排水100年3月核定之治理計畫,大目橋下游防汛道路無連接一般道路,故該問題於重新檢討虎頭溪排水規劃治理計畫時,一併納入檢討,本計畫於112年12月7日經濟部核定治理計畫及用地範圍線。 (一) 僅針對大目橋下游右岸至既有水防道路估計約105公尺,工程費估約250萬元,徵收土地約630M2,土地徵收費以112年6月左岸的土地交易實價登錄金額(每坪7.9萬元),估計約1,500萬元。 三、本局後續依重新核定之虎頭溪排水治理計畫,積極向中央單位爭取下甲橋改建工程經費及下游未整治河道之工程經費(含用地取得費)總計估約需10億元,俟水利署核定虎頭溪下游段整治經費後,將一併設置大目橋下游防汛道路。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