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案由
請市府規劃促進孕婦生孕期間之交通補助及其他友善生育子女環境之營造。 
說明
  1. 為達成友善生育子女之目標,應對孕婦加以照顧,尤其是新手媽媽或職業婦女,故請強化「孕婦健康支持」,提供孕婦交通補助等。
  2. 本市政策目前偏重於「弱勢與安胎照護」,一般孕婦若無醫師開立的安胎診斷證明書,無法申請產檢乘車券200元,對於生育環境尚有加強之餘地。
  3. 目前雙北、桃園、高雄之好孕專車政策均已將每趟次補助上限調高至250元,且桃園市與高雄市的乘車金之有效期限至產後1年內,方便媽媽在產後帶嬰幼兒回診或接種疫苗時繼續使用。
  4. 故請市府比照其他五都,針對初產的孕婦給予獎勵、加辦發放待產期的營養品或餐券,增加牙科、心理諮詢等孕期檢查,產後並提供托育中心或居家護理補助,第二胎以後可以適度調整金額。
 
辦法

如案由。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6/15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6/2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6/07/01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50005509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