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4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曾培雅 
連署人
林美燕、林燕祝、呂維胤、吳禹寰 
案由
建請市府提高生育津貼並爭取婦女福利-補助到府坐月子時數。 
說明
生育津貼:桃園首胎補助3萬、高雄首胎補助2萬或高雄好孕坐月子到宅服務二擇一、台南首胎6000,台南為六都之末。目前台南市生育津貼約6000,針對需要到府坐月子的媽媽,建請市府補助坐月子時數。生育津貼補助金或到府坐月子時數二擇一,到府坐月子時數此政策若能推廣實施,也可以增加婦女就業機會。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9/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11/27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12/0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12/15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90012373號 
執行情形
收文字號:110年1月13日1100000328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10年1月12日府社兒字第1100103254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市府提高生育津貼並爭取婦女福利-補助到府做月子時數」 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 為利本項業務推動,社會局配合勞工局於109年11月9日召開研商「產後照顧人員之提供及系統建置」會議。本會議亦邀請市府衛生 局、民政局及職訓就服中心等單位共同參與會議進行討論。 二、 經過本次會議討論,與會局處共識為將連結民間單位資源(如財團法 人彭婉如文教基金會、台南市褓姆職業工會)辦理訓練課程及月嫂轉 介服務,另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亦有辦理全方位月子媽 媽照顧服務技巧培訓 班、月子媽咪照顧訓練班等班別,此外,本府 勞工局視訓練需求109年已開辦坐月子服務人員培訓班,將依現有培 訓機制辦理。並由民政局提供平台轉知申請生育津貼民眾資訊,供有需求民眾運用。 —————決議案辦理情形————————– 一、110年1月12日府社兒字第1100103254號函復。 二、辦理情形: (一)完成初步資料收集(2月): 1.其他縣市辦理方式:包括高雄、台中、新北、屏東服務模式。 2.本市民間單位辦理情形:本市社會局業於2月4日 邀集月嫂、褓母相關職業公會,瞭解現前本市產 後照顧人員(月嫂)培訓內容、服務項目、媒合 方式及困難等內容。 (二)規劃建置(3-4月): 1.研擬本市產後到宅照顧人員(月嫂)媒合平台。 2.召開跨局處協調與分工會議: (1)社會局:媒合平台建置、月嫂認定資格、在職訓練等。 (2)勞工局:職業培訓課程規劃(必修課程)、獎勵補助等職訓課程等。 (3)民政局:生育獎勵金(津貼)轉為提供實體服務可能性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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